
《金融时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金融监管局网站获悉,自天津融资租赁业务创新试点政策实施以来,天津金融监管局指导金融租赁公司积极研究试点政策应用场景,持续优化租赁产品和服务。
截至2026年5月末,全国9家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在津项目公司开展试点业务46笔,服务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等省(市、自治区)20余家厂商及贸易企业,已投放规模超37亿元。同时,助力国产设备“走出去”,推动试点政策与综合保税区的“境内关外”功能以及海关、外汇等部门的联动服务有机衔接,指导金融租赁公司打通试点设备跨境租赁业务模式,进一步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供给与服务体系。
据悉,在已开展的46笔试点业务中,跨境租赁业务有35笔,占比76.08%,带动844台(套)国产设备出口至哈萨克斯坦、越南等18个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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