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山东堡路12号302-305(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三路北760幢一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物业服务采购,共分为两个营区,其中:1.总站机关:房屋由主楼、警保中心及内部招待所楼、警官宿舍楼、门卫室、地下车库等组成。服务内容包括:物业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理发服务、洗衣服务等。2.轮训大队及培训中心:房屋由办公楼、办公楼附属楼、培训楼、教学楼、门卫室、室外训练场、气膜训练馆等组成。服务内容包括:物业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房扫服务等。
首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总服务期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续签按照《物业服务验收考核评分细则》及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采购合同》的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合同期末综合考评90分以上,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2年)。
严格对中标供应商初期考核评价,强化人员配备、服务质量、专业素质、管理水平等重要环节日常检查、评估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60分以下),制定处罚措施,必要时依据合同约定,依法终止合同。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收费标准后下浮20%收取。



